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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03: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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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何叶

    4月初,黄石下陆区居民万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报料称,小区物业公司在3月31日退场后,小区垃圾堆积无人清理。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重重,拖欠物业费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究竟是何原因让“东家”和“管家”闹成了冤家?4月24日,记者从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去年该院共立案1010件拖欠物业费案,几乎都是因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心生不满拒缴物业费。但几乎所有的案件均为业主败诉,甚至有的业主在判决生效后拒绝执行,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物业突然撤退留下一堆垃圾

    “3月31日物业公司撤走了,没有新的物业公司接手,现在小区的垃圾无人清理。”4月4日,黄石某小区万先生报料称,该小区建于1998年,是一个老旧小区,长期以来业主一直对物业公司不满意,经常发生矛盾,却不想在上个月底,小区的物业公司突然撤退了,留下一堆的“烂摊子”。

    “我缴了一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撤走了也没给个说法。”万先生介绍,该小区始建于20世纪末,原来的物业费每平方米才0.38元,2022年的时候,上涨到每平方米0.45元,但仍有很多业主因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后,不愿意缴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无法为继,只得宣布退场。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人们常常把小区物业比作“管家”,把业主和业委会比作“东家”。“东家”和“管家”本应和谐共处,可是万先生所在的小区业主为何和物业公司闹成了“冤家”?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协调过多次,目前已有临时的物业公司进驻,问题都基本解决了。”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一吴姓副主任介绍,该小区原来是黄石某企业的居民楼,小区物业由企业兜底,自2019年移交后,当年底物业公司入驻,当时协商三年递增的物业收费方案,第一年按每平方米0.38元收费,第二年按每平方米0.45元收费,第三年按每平方米0.5元收费。但第一年90%的业主都缴了物业费,到了2022年,只有60%左右的业主缴了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无以为继,只得提前退场。

    “目前,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协调下,临时聘请了一家物业公司。”吴副主任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到今年9月份,选出新的业主委员会后,将由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去选物业公司。

    欠费让东家和管家闹成冤家

    在采访中,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的理由可谓是“五花八门”,在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供的一份资料中显示,部分业主是因为房子建筑质量有问题,绿化、设计不合理等;部分业主对动迁不满,或享受同样的服务却缴费不一有意见;部分业主是因为邻里有矛盾,装修造成渗漏水,噪声扰邻等;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得罪了部分既得利益者,“我花钱买房,用你来管头管脚?搭个花架也要拆除,还想要物业管理费?”部分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或者乱收费;攀比从众心理作祟,“他们都缴了吗?有人不缴可以,我为什么要缴?”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2023年10月19日,家住黄石市三江共和城小区的张先生,被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2022年度物业费1035.24元,以及电费、水费等费用。


    庭审现场

    在法院审理阶段,张先生辩称,物业的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所以他不愿交物业费。小区楼栋单元门损坏,物业长期不修理;推销人员经常上门骚扰业主;小区门口长期被车辆堵塞;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随处可见,垃圾桶扎堆摆放臭气熏天,物业保洁人员在小区主干道随意清洗垃圾桶,污水溅得路面到处都是;小区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经常发生电梯停摆等现象……

    该判决书中,被告张先生对物业的不满整整写了3页纸。但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2023年12月28日,该院作出判决:酌定张先生按欠物业费九五折的标准支付物业费。

    业主和物业逐渐站在了对立面,物业与业主的积怨成为不少地方看似难以化解的矛盾,双方频频上演各种争端,一时成了难散难聚的“冤家”。

    区法院每年受理物业费纠纷案件达千余起

    “近年来,物业费纠纷官司呈上升趋势。”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鉴定中心负责人左俊介绍,2022年该院共受理物业费纠纷案件1279件。对于人口数量20余万的黄石港区来说,这一数量已十分庞大,引起了该院的高度重视。

    2023年,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加强了物业费纠纷案件的诉源治理,与黄石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物业费纠纷案件90件,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20件,还有1010件进入诉讼。

    左俊介绍,很多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业主的期望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比如,物业服务人员态度冷漠,不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公共设施维护不善,影响业主的生活质量;还有一些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不透明收费等问题,让业主们感到被欺骗。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进而选择拖欠物业费。拖欠物业费不仅会对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小区的整体管理和服务质量。因为物业费的拖欠,物业公司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给业主们带来更大的不便。


    调解现场

    左俊表示,物业管理是一种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和个体服务性质的群体性服务,是不间断的全天候、全方位、多层次的过程性服务,正是由于物业服务的这一特性,致使物业服务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导致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而拒绝交纳物业费,但长此以往会出现因业主欠费导致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下降的恶性循环,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

    “物业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并非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当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时,业主可以通过请求物业公司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维权。”左俊说,这些物业纠纷案件大多以业主败诉结案,因涉及金额不多,大多很快便能执行。若业主拒不执行,将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会被限制高消费并被限制乘坐高铁和飞机。

    对广大居民来说,同住一个院,就是一家人,让日子更舒坦是共同期待。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彼此都向前一步,推动“物业提质,业主满意,大家配合”的良性循环,小区才能成为城市的和谐单元。

    (通讯员供图)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