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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8 00: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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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记者郭秋成 4月26日,南都记者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惠州法院去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1184件,案件审判呈现出收案数量大幅下降,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品牌维权力度增强和网络侵权行为多发等特点。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3年,惠州中院民三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去年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093件 ,同比下降60.74%

    2023年,惠州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50件,审结1184件,审结案件数量与受理案件数量基本持平。全年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093件,同比下降60.74%,其中,新收民事案件920件,刑事案件171件。

    据分析,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收案数量大幅下降,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品牌维权力度增强和网络侵权行为多发。


    案件类型相对集中

    2023年,知识产权新收民事案件降幅明显,其中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同比下降75.46%,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同比下降66.67%,商标权纠纷案件同比下降37.5%。

    通过积极采取维护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原告主体资格、统一司法判赔标准等诉源治理措施,全市法院涉及KTV著作权侵权等批量化商业维权案件数量也大幅减少。

    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为著作权、商标权纠纷案件,占民事案件新收案件总数的86.74%。前述纠纷往往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交叉重复,权利人就侵权行为同时起诉侵害商标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呈现增长态势。

    2023年,惠州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批侵害苹果、普拉达、欧普、雷士照明、公牛、惠普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商标案件,有力打击了“搭便车”“傍名牌”等商标攀附、仿冒行为,保护了知名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价值。

    受电商经济红利及互联网技术影响,网络已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主要发生地之一,涉电商领域、网络环境的侵权纠纷持续增长。与线下侵权相比,线上侵权行为更易实施、更加隐蔽、更为复杂,影响涉及面更为广泛,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边界、责任认定提出了新挑战。

    以案说法,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上,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3年度惠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2023年度惠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

    其中,案例七《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与某食品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就是一起典型的网络侵权案——在网购产品标题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

    涉案公证书显示,江中食疗公司在“天猫”中搜索“猴姑米稀”,食品公司生产销售的“猴头菇小米稀”产品链接出现在搜索结果中。该食品公司通过在其网购产品标题处使用“猴姑米稀”字样,使得相关用户在搜索“猴姑米稀”时,能直接找到江中食疗公司的被控侵权产品链接,具有“搭便车”的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该食品公司利用江中食疗公司“猴姑”“米稀”注册商标所积累的商誉和消费者吸引力,吸引相关消费者的注意进而增加其产品链接点击率,在未支付相应对价的情形下争取江中食疗公司的潜在客户为自己谋取交易机会,损害江中食疗公司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应当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食品公司应当停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023年惠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

    龚某假冒注册商标被刑事处罚案

    ——未经商标权利人同意加工生产带有其商标标识的电子烟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案例二

    杨某某、廖某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销售改装的手机产品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例三

    某智能家居公司与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惠阳区人民政府、第三人慕思公司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案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案例四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诉某珠宝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侵犯注册商标权承担行政责任不影响民事责任

    案例五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某装饰设计公司、樊某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实行“跨类保护”

    案例六

    某钢材公司与某五金公司、叶某某、张某某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劳动合同》约定员工“不得擅自泄露、非法利用甲方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供应商资料、技术信息”,可以认定公司对相关经营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案例七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与某食品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在网购产品标题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例八

    深圳市致远创想科技有限公司与黄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在先使用抗辩的成立条件

    案例九

    荷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某酒业公司某贸易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使用该标识不属于合法使用注册商标以及合法来源抗辩的成立条件

    案例十

    祺峰(广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某酒店管理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著作权权属存在争议时,不能仅以作品登记证书和作品载体上的署名作为判断权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