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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9 16: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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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高禛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和平法庭地处四区交界城乡接合部,辖两街一乡,辖区面积5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1.4万人,覆盖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及诸多住宅区,矛盾纠纷态势复杂。近年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和平法庭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区域特点,强化多维赋能,优化工作实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三个强化”靠前服务,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一是强化综合治理。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法庭负责人主动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15次,列席街道综治会议26次,为党委政府及社区有关单位提供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和决策参考。建设和平辖区诉源治理工作站,定期邀请社区人员参加工作协调会,邀请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旁听庭审,培养群众身边的法治“明白人”。

    二是强化无讼社区(村)创建。主动联合辖区3个重点社区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无讼社区”创建,开展“法治夜校”“法律六进”“普法零距离”等活动100余次,积极推动培育基层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能力。设立天兴乡小岛办案点,依靠群众就地调处矛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离岛”。建立“一案一群”微信联系模式,及时沟通、释法、答疑、解惑,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强化巡回审理。设立3个巡回审判点、2个法官工作室和1个诉讼服务站,联合梨园街道设立全市第一家“楼宇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定期选择典型多发性案件巡回审理30次,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促进辖区纠纷就地化解。

    “三个工作法”提前,助力高铁商务区建设

    一是实行“区域性指导案例发布”工作法。加强源头治理,针对辖区商业体租赁纠纷及公寓租赁纠纷突出的情况,创新发布“区域性指导案例”,向商业体或长租平台宣讲示范案例,以点带面,强调同案同判,引导出租人按照裁判规则,就地化解租赁纠纷。

    二是实行“即时履行 司法确认”工作法。推进“社会调解在先、诉讼调解在后”的分层递进调解模式,邀请社区干部、代表委员、网格员等参与调解,采取“即时履行 司法确认”工作法,妥善化解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涉民生纠纷4584件。

    三是实行“司法建议示范 ”工作法。深入研判审判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向相关街道或部门发出9份司法建议均被采纳。

    “三项举措”挺前,助推纠纷实质化解

    一是“五长专报”促源头纠纷化解。将调解力量下沉到社区,融入网格,实现区矛调中心、街道、社区三级良性联动,有效化解源头纠纷,2023年法庭管辖区域纠纷同比下降19.1%。

    二是“多维协同”促非诉纠纷化解。积极强化与派出所、司法所、街道、物业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协同配合,开展常态化协作41次。

    三是“三调联动”促道交纠纷化解。深化道交纠纷专业审判法庭建设,创新“保调、交调、鉴调”联动机制,主动与重点保险公司、洪山交警大队对接,实行交通事故案发即调,推动诉前鉴定前置,助推纠纷高效实质化解。2023年以来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012件,结案率90.8%,调撤率56.9%,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8%。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和平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创新工作,优化服务,亮化品牌,打造新时代法庭新“枫”景。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