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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9 15: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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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几位住在长沙市芙蓉区佳兆业滨江四季的业主向晨意帮忙记者求助称,他们在给房屋装修时,选择了自行清运装修垃圾。“最近物业公司管家要我们提供自行清运的证据,比如照片等,如果拿不出,就要我们补交垃圾清运费用。”

    4月28日,物业公司负责人伍先生表示,小区内装修垃圾清运费已经有了入不敷出的情况。“我们于去年12月在小区里设置了垃圾堆放点,现在我们支付给清运公司的费用远多于从业主手中收到的费用。因此,我们想让选择了自行清运垃圾的业主们先让我们确认一下,他们是否真的自行清运了垃圾,后续我们会继续和业主们协商。”

    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应当加强事前监管,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业主被通知提供证据证明自行清运了装修垃圾

    4月28日,几位住在长沙市芙蓉区佳兆业滨江四季的业主向晨意帮忙记者求助称,近日,物业管家希望他们能够提供清理建筑垃圾时的证据,例如照片,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如果不能提供,可能需要补交垃圾清运费。这几位业主表示,他们在收房时,都选择了自行清运装修垃圾,没有委托物业公司帮忙清运。


    一位业主表示:“如果想要我们补交费用,那应该由他们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帮我清理了垃圾。”另一位业主对物业的做法则提出了质疑:“我当时都是自己叫车运出去的,物业公司自己没有做好记录,现在要我们提供相关证据做什么?”


    一名业主表示,自己收房后立刻就进行装修。“收房时,物业只说要收装修押金和一年的物业费。进场后才被告知,垃圾清运要等一个星期左右才能安排,也可以自行清运,我就选择了自行清运,自己喊车把垃圾运走,并保留了相关证据。”

    业主们表示,理解物业公司的做法,但如果想要他们补交垃圾清运费,应该由物业公司举证,而不是由业主们举证。

    物业公司:支付10万清运费只收了不到6万,想核查谁没交清运费

    4月28日下午,晨意帮忙记者来到长沙市芙蓉区佳兆业滨江四季。物业负责人伍先生做出了回应。


    伍先生坦言,目前物业公司从小区业主们手中收到的清运费用,远没有他们支付给清运公司的费用多。“目前清运费用有接近10万元,清运公司每一次出车都有记录,这个我们是核实过的。但我们从业主手中收到的垃圾清运费用,还不到6万元。”

    伍先生表示,小区里一共有291户,包括精装房和洋房。“经过我们核查,还有39户没有交垃圾清运费,目前有4户业主告诉我们,他们是自行清运的。所以我们希望,业主们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他们确实将垃圾进行了清理。否则真的无法判断是将垃圾自行清运了,还是放在了小区垃圾站,由我们进行的清运。”

    伍先生表示,后续将继续和业主们就此事进行沟通对接。

    律师:物业公司应加强事前监管,避免类似情况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分析认为:为了小区环境整洁,物业公司有权收取垃圾清运费,但前提是必须有明确的合同规定、证据支持。如果业主在交房时明确选择了自行清运,并且没有相关费用条款或协议支持物业公司要求补交清运费,那么物业公司的做法可能不具备合法性。

    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提供自行清运的相关证据,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防止业主选择自行清运但实际上却将垃圾交由物业处理的情况发生。如果业主无法提供清运证据,而物业公司也无法提供清运垃圾的证据,双方都面临证据不足的问题,可能需要根据证据规则来确定举证责任的问题。如有责任提供证据的一方不能提交证据,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时应加强事前监管,确保业主的选择和行为与合同或规定一致。例如,在业主选择自行清运时,可以要求业主提供清运证据或签署相关声明,以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加强对小区内垃圾清运的监管,避免出现垃圾被“偷偷摸摸”排放到小区建筑垃圾站内的情况,这也是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之一。

    最后,刘凯律师提醒,物业公司在收取垃圾清运费时必须依据合同或相关规定,同时加强事前监管以避免类似纠纷。业主应当在选择自行清运时留下足够的证据,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