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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8 10: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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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在古人笔下鲈鱼是鲜美的代名词。如今,多条支流交汇的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孕育出肉厚鲜美的“白蕉海鲈”,让鲈鱼为更多人喜爱。

    但近年来,由于“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管理不到位,“搭便车”等现象频发,制约着该产业的发展,出现“丰产陷滞销、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既影响海鲈产业发展,也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对此,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在调研基础上,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引导“白蕉海鲈”地理标志规范使用,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推动“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专门立法。

    “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之际,南都记者跟随最高检“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集中采访活动来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了解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公益诉讼领域的探索。

    “白蕉海鲈”地理标志被“搭便车”,农民“增产不增收”

    珠海斗门白蕉镇地处珠江出海口,多条支流在这里与海水交汇,形成独特的咸淡水地带,孕育出肥美鲜甜的“白蕉海鲈”。2009年,“白蕉海鲈”成为广东省水产业首个全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入选第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2011年斗门区白蕉镇获授“中国海鲈之乡”称号。


    “白蕉海鲈”是全国地理标志产品。

    白蕉镇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人工养殖海鲈鱼,30多年间,从最初小规模养殖到专业合作社,至今已形成规模化产业。据有关报道,2021年白蕉海鲈总产量近15万吨,产值近30亿元,年产量约占全国50%,斗门区成为全国最大的海鲈养殖基地。“白蕉海鲈”也被当地农民称为“致富鱼”,成为珠海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品牌。

    但近年来,海鲈鱼产业发展遇到了“丰产陷滞销、增产不增收”等问题。2022年5月,有群众向检察官反映称,“白蕉海鲈的塘头收购价越来越低,使用地理标志增加了成本,收益却不见涨。”

    为了解“白蕉海鲈”产业发展现状,斗门区检察院成立专项调研组,对“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情况开展调研。


    检察人员了解学习“白蕉海鲈”全国地理标志相关知识。


    检察人员调研“白蕉海鲈”的生产环境,走访鱼塘。


    检察人员调研“白蕉海鲈”市场销售情况。


    检察人员调研“白蕉海鲈”的生产企业,了解生产情况。

    斗门区检察院对线下实体销售商户和线上网络销售商家进行调研,发现网络销售平台以“白蕉海鲈”关键词吸引客流,但实际上销售的却是其他产地的鲈鱼。消费者通过主流网络销售平台很难选购到真正的白蕉海鲈产品,这种“搭便车”行为会对“白蕉海鲈”产业造成冲击。

    同时,一些未经获批核准“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的生产企业,擅自在企业网站或者网络销售平台使用“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容易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此外,“白蕉海鲈”作为全国地理标志产品和地方特色支柱产业,还存在着规范性文件失效、管理不到位、品牌建设滞后等问题,影响品牌信誉和可持续发展,致使产业发展面临危机,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公益诉讼推动行政部门专项整治

    “白蕉海鲈”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应受法律保护,但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属于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定领域,能否纳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范围?

    斗门区检察院检察官卢晶介绍,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地理标志是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专用标志和名称进行生产销售。根据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中“检察机关要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的规定,地理标志保护属于最高检明确要求探索的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22年6月,斗门区检察院启动“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地理标志保护需要凝聚多部门形成合力,为此,斗门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区两级相关行政机关代表、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经听证,与会代表一致评议同意检察机关向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斗门区检察院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2022年8月24日,斗门区检察院结合案件事实和公开听证意见,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引导“白蕉海鲈”地理标志规范使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修订完善有关“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的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加强对“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的综合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措施,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完成海鲈鱼相关食品抽检28批次,针对冒用地理标志发布虚假广告、擅自使用和错误使用地理标志等行为依法查处企业5家,督促整改企业4家,立案查处4宗,发出《行政提示书》1份,向外地监管部门通报冒用地理标志侵权线索3条,立案调查1件,现场指导企业16家,并动员4家生产企业成为广东省预制菜地方标准参编单位。

    推动“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门立法出台

    为补齐法律保护缺失的短板,斗门区检察院还推动“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专门立法。

    卢晶告诉南都记者,保护知识产权既要整治商业侵权行为,也要健全保护机制,斗门区检察院协助区政府制定《“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使用,该办法已于去年10月25日起施行。

    斗门区检察院还向珠海市司法局递交《立法项目建议申报表》,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起草单位制定《珠海市“白蕉海鲈”保护管理条例》立法文本建议稿,单独立法已列入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不仅如此,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也吸纳了“白蕉海鲈”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实践经验,该案成为推动地理标志公益诉讼保护的立法样本,为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支撑。

    斗门区检察院还撰写了《关于“白蕉海鲈”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建议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对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而使用“白蕉海鲈”名称的企业、并非来源于地理标志产地范围而擅自使用“白蕉海鲈”名称的外地生产企业等涉嫌侵权行为,应当积极核查并依法处理。

    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白蕉海鲈”塘头收购价同比上涨60%,“白蕉海鲈”预制菜总销售额同比增长30%,2023年白蕉海鲈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86亿元,白蕉海鲈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入选国家级示范区,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

    采写:南都记者刘嫚 发自广东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