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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8 05: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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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崔凯(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来源:《青年记者》2024年第4期


    导 读: 本文分析了互联网发展不同阶段的数字身份特征,从表达性数字身份和工具性数字身份两个属性维度对数字身份的起源、发展与变迁进行了探讨。


    一、引言

    从费孝通所言的“乡土社会”进入由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数字社会,现代人组织社会关系与营造社会生活的基础超越了亲缘、地缘与业缘,所构建的身份也不同于传统的社会身份[1]。在乡土社会,一个人的身份很大程度上由个体身处的社会阶层与社会网络中的位置所决定。在农村,一个青年人的身份往往取决于他是谁家的子女,家族赋予的身份要大于个体身份,个体的身份纠缠于世世代代熟识的、相对固定的关系类型之间,个体身份发生变迁的可能性较小。随着分工细化与现代化职业的发展,个体通过考学、经商、入仕等获取职业身份,即通过业缘来获取新的身份叙述与身份认同。进入互联网时代,人们不再被束缚于传统的基于差序格局的社交之网,通过趣缘等新的方式缔结社会网络,书写新的身份类型。

    数字时代,个体在数字空间进行表达与社交,数字空间成为现代人生活的组成部分。米勒总结了数字时代个体与数字化身之间的三种身份类型关系。第一种是个体对数字化身的认同,因此现实社会身份与数字身份之间形成一种整体性的表述;第二种是个体与数字化身彼此独立,后者仅仅作为一种游戏工具;第三种,数字化身是个体对理想自我的投射,数字化身是一种补偿物[2]。陆青认为,数字身份是一种被建构的身份,分为静态数字身份与动态数字身份两种。静态数字身份强调人的身份特征,例如人的姓名、肖像与现实社会的唯一身份;动态数字身份则强调人的身份认同,是个体在社会关系中形成的社会镜像[3],体现出建构性、动态性的特点。数字身份既是一种动态的建构过程,又是建构的复合结果。

    二、表达性数字身份与工具性数字身份

    林南指出,人类的行动主要可以分为表达性行动和工具性行动两种,对应的行动导致不同身份类型的形成,即表达性身份和工具性身份两种[4]。张玮玉对早期互联网网络结构的分析也区分了兴趣导向型与关系导向型两种,其区分的标准与林南基本一致[5]。从个体表达的传播范围与社会交往可能性的维度,互联网的表达性行动促进了与同质性社群的文本意义交流与社会交往,主要表现为自我与群体认同性数字身份建构;互联网的工具性行动则主要促进了异质性的社会交往可能,主要表现为社会关系拓展与维系、功能性及工具性的数字身份资本。

    表达性数字身份依托于文本、符号、图像、视频等媒介形式的互联网呈现,是一种基于媒介文本意义编码与解码的身份类型,同时体现出象征资本、文化资本的意义。表达性行动主要是为了获得身份的合法性社会认可与认同性的情感支持,因此表达性数字身份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表达性数字身份是数字社会里认同性身份生产的过程与结果,体现出使用者构建符号性身份与网络亚文化生产的主动性。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阶段,以趣缘为主要集结模式的垂直型网络社区体现了个体超越现实初级群体从而与虚拟的参照群体相遇的可能,对于亚文化群体形成交往社群、构建身份认同具有重大意义[6]。第二,表达性数字身份展演范围混杂了强连带与弱连带的交往关系[7]。数字社会交往的强弱关系兼容、现实与虚拟关系的含混决定了数字身份管理的复杂性。第三,表达性数字身份依托文本书写与意义生产,体现出复杂的拟剧性与展示性。表达性数字身份生产是一种经过编码的身份型构,是一种表演性的前台身份的制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早期以长篇文字为主的身份建构模式逐步演化为文字(文案)、表情符号、图片、视频与音乐等共同协作而生的热媒介生产模式,进一步促进了表达性身份的拟剧性与展示性特征;弱连带的数字交往也促进了拟剧性与展示性的可能性空间。第四,基于媒介符号编码的表达性数字身份在特定亚文化社群中往往也易于被识别与破译,通过将大众媒介文本拼贴、改写、重组、加密等路径,网络亚文化社群发展出了在同类身份人群中易于破译的身份识别机制,网络趣缘群体通过特定符号或编码语言即可如“确认眼神”般找到同类[8]。从这个角度看,数字身份是一种网络同类的识别符号系统。

    工具性数字身份是一种利用互联网来提升获取额外资源能力的数字资本表征。林南指出个体嵌入社会网络中的位置决定了其所能撬动的社会资源,同时这样的社会位置也决定了个体拥有的社会地位,进而影响个体的社会信用与文化资本的获得[9]。从社会网络理论的角度看,社交媒体扩展了个体建立弱连带网络的范围与可能性,使得个体所能建构的社会网络规模大幅扩大,由此个体可建构一个撬动蕴藏无穷社会资本可能性的线上社会网络,从而形成全新的数字身份。随着数字媒体营销的快速发展,“粉丝量”成为最重要的数字身份量化指标,不仅清晰标识了个体建立的自我中心网络可以辐射到的传播范围,代表其在数字社区的话语权与影响力,同时建立起一种数字社会的分层体系,不同量级粉丝量的网络账号表征不同的数字社会地位[10]。

    表达性数字身份为内在基底,意味着个体的数字内容和文本意义生产、象征资本、数字性格与人格魅力等质量属性;工具性数字身份是外在表征,意味着个体在社会空间获取资源的能力与权力地位,两者相互影响也相互转化。与数字社会身份类似,传统社会身份也体现出文化性与工具性一体两面的特征。沈艾娣对清末举人刘大鹏的研究表明,身份变迁是贯穿个体一生的核心概念[11]。儒生、举人等文化性身份意味着社会地位、社会威望与权力等,在辛亥革命之后,这些曾经取得的文化性身份成为其作为当地社会议士、乡绅等的身份依据,文化性身份体现为工具性的转向。所不同的是,数字身份是可见与可量化的,例如个人页面的文本书写、印象管理、个人隐私暴露等形成了个体的表达性身份界定,而粉丝量、会员等级、认证等又表征其工具性数字身份。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数字身份还包括社会地位、社会信用等不同的层面的含义。同时,由数字身份所带来的数字资本,还可以转化为现实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12],是现实社会身份的重要影响变量。

    三、网民:以接入互联网与公共表达为核心的数字身份

    传播学的数字鸿沟理论为理解数字身份提供了一种宏观的技术接入和数字不平等的视角[13]。在互联网创新扩散的早期,能否接入互联网是获取和建构数字身份的关键因素。CNNIC的报告显示,截至1997年10月31日,我国的网民数量为62万[14],通过登录互联网获取数字身份仍旧是少部分科研、商业和城市精英群体的“特权”。该报告还显示,互联网的早期用户35岁以下的人群占84.1%,北京、上海的网民占44%。到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15]。在互联网已经接近全民媒介的当今时代再用“接入”来定义数字身份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在互联网发展的不同阶段,数字身份显现不同的社会含义,体现出不同时期、代际群体与技术发展的特点。数字接入的先后体现出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等,也体现出不同代际获得数字身份的时间性不平等。

    帕特南指出,社会变迁往往融合了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许多个体同时期朝一个方向改变品位与习惯”,这种能在每个代际群体中都观察到的变化被称为“超年龄群”(intracohort)变化,他还指出“这种社会变化能够很快发生,却也可以很快被颠覆”[16]。第二个过程是随着某个特定的社会观念或社会趋势被特定的代际采纳,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代际所携带的社会观念或生活方式逐渐成为社会主流,很显然“这种变化缓慢、更为微妙,并且更难被颠覆”,是一种“跨年龄群”(intercohort)的变化。而现代社会中的新技术扩散,例如电话与互联网,都涉及个体与代际的变化过程[17]。对应地,数字身份的获取首先体现为个别群体优先成为网民的“超年龄群”变化过程,随着时间的流逝,数字身份在“跨年龄群”中逐步发展变化,从“一部分人是网民”到“全民皆网民”的变化折射了近几十年的中国社会变迁,而数字身份的变迁也影响着宏观的社会变迁。

    (一)接入互联网即拥有数字身份

    在互联网还属于“革新者”为主要使用者群体的阶段,互联网的功能主要为发邮件、查阅材料以及浏览专业垂直领域的论坛。使用者能够用计算机设备和网线登录互联网、成为“网民”,已然获取了数字身份,在这个情境中的数字身份意味着数字空间的接入权和传播权。在“朱令事件”中,贝志诚使用互联网向全世界求助的案例展示了互联网早期的建构数字身份特征,有条件接入互联网即意味着数字身份的获得。彼时,数字身份指向了现实社会中鲜少拥有机会进入数字社会的第一批人,此时的数字身份是现实社会身份的一个分支;接入互联网即拥有了超越现实世界的表达、交流与出版的能力,就意味着表达性数字身份的形成;通过邮件组与现实中难以接触到的专业人士进行信息交互,则体现了早期互联网的工具性身份特征。

    Web1.0的互联网技术特性也形塑彼时的数字身份。彭兰认为,Web1.0时代的口号是“内容为王”,网站主要靠优质的内容来吸引眼球,是传统媒体时代的一种延伸[18]。Web1.0时代的互联网主要呈现出大众媒体化与工具化的特征,除了门户网站之外,较受欢迎的功能还包括搜索网站、收发邮件、查看金融信息与炒股等。由此可以看出,Web1.0 时代数字身份的主要特征是社会中的小部分人群获得了一种进入信息社会的资格,这种数字身份的获得与个体的经济阶层与媒介素养等息息相关。

    (二)表达性数字身份与网络行动

    接入互联网机会的不平等性虽然造成了数字身份获取的不平等,但对有机会接入互联网的用户来说,他们进一步构建文化性数字身份的机会是均等的。除了个别拥有管理权限的版主、管理员外,早期的网络论坛、聊天室等对所有进入社区的用户是平等对待的,发言者以ID或头像作为标识符号,匿名发言的特性擦除了用户现实的社会身份,使其获得平等建构虚拟社区数字身份的机会。

    接入数字身份使得普通人跨越了传统媒体的把关,拥有了公共意见发表权和自主数字出版权,不论是知名学者、社会精英还是无名小卒,都可以以思想和文字为阶梯在现实社会身份之外塑造一个全新的表达性数字身份。早期BBS聚集着相当数量的网民参与时事政治讨论,其热烈程度折射着不同利益群体的政治文化特性[19],也体现着早期互联网论争中激烈的表达性数字身份的生产。张玮玉考察了西祠胡同BBS的“后窗看电影”版,发现各行各业的人在BBS聚集并经过长期的互动交流后,这些本不是电影从业者的发言者不仅成功塑造了“影迷”的迷群身份,还积极组织线下的观影活动等;随着“后窗看电影”版影响力增大,他们的“影迷”身份逐步转化为“影评人”,其后获得了电影行业的认可,其中的许多人之后有机会进入专业的媒体机构任职,成为电影行业的从业人员。[20]该研究展现了初代互联网中数字身份向现实社会身份转化的特点。

    互联网还促进了抗争性数字身份的生成。当人们遭遇社会不公时,互联网成为弱势群体集结、将社会不公引入公众视野以提升可见性的渠道。分属于不同地域、行业和利益群体的弱关系个体,由于特定的抗争性议题在网络社区中集结,这样的虚拟集结可能会引起线上的抗争性行动,甚至会引发现实社会的抗争性行动。获得抗争性数字身份是互联网赋予弱势群体的一种权利,同时这种身份也是互联网发展早期在现实社会抵抗无门的弱势人群发现的一种可以运用的政治机会[21]。通过不断发起和参与抗争性网络议题,网民创造性地提升了网络抗争社群的可见性,通过有别于主流的叙事路径书写和创造集体身份,逐步构建专属于自身的抗争性数字身份[22]。

    (三)初代数字身份的特征:接入数字身份不平等性与数字身份的瞬时性

    数字身份的首要特征在于能够接入互联网,成为网民即意味着数字身份的获取;数字身份的第二个特征则体现在网民通过个人书写、公共表达与虚拟社会交往所构建的数字身份,包含表达性数字身份与工具性数字身份。接入数字身份体现了我国互联网扩散早期数字身份获得的不平等性,而接入互联网后,网民则需要通过自身努力来构建意义丰富的数字身份,体现了数字身份构建的平等性。但由于技术的限制,网民的虚拟关系难以沉降积累,较短的互动博弈链决定了这个时期数字身份的瞬时性。

    互联网接入还体现出现代人进入信息社会的主动性,表明在互联网科技的发展推动下,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与城镇化等宏观社会变迁背景下,不同人群都在进行主动的数字身份建构。除了前文提及的高收入、高学历的城市人群外,部分相对弱势的人群也体现出数字身份建构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例如杨善华等人对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手机采纳的研究指出,这些离乡背井的、在他乡“没有过去”的“无根”也“无助”的城市“陌生人”,在互联网大规模扩散之前,就已经接入互联网来进行线上社会关系的建构、社交与娱乐等,在繁重的工作之外获得想象性的自由,而拥有手机与接入互联网对他们而言具有社会竞争的意义[23]。

    作为网络社区的初代代表,BBS与聊天室以趣缘为媒将人们聚集、连接,人们也通过这些社交平台进行垂直信息的交流,并由此构建数字身份。这个时期的数字身份呈现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第一,网络社区中的数字身份以昵称(ID)和头像为主要识别符号。第二,表达载体以文字为主,以文会友,本质上是由话题而组织的数字身份生产模式。第三,个体的数字身份在网络社区内部具有一定的平等性,主要体现为自致性因素的资源累积以及权力等级获取模式,这些自致性因素包含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的社区参与以及专业优质的内容生产等[24]。第四,匿名性的数字身份使得个体表达对象的范围大幅拓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25],这些介于熟人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模式也会形成一定时期内较为稳定的网络关系,进而形成不同分层的权力等级,但这些影响力往往限于单个社区之内[26],这种社区内的权力等级也表明数字身份开始分化。第五,由于网络社区在互联网发展早期的不连通性,加之个体生产内容难以形成类似个人主页内容展示形态,基于时间累积的表达与交往所形成的数字身份难以沉淀,往往体现出在某个帖子热度过去之后数字身份也随之消逝的特点,由此也无法生成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身份,更多体现互联网接入权的数字身份意义。

    四、社交媒体时代的数字身份:以关系集成为核心

    社交媒体、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在两个层面重塑了数字身份的内涵与外延。社交媒体改变了Web1.0时代近乎大众媒介的传播方式,信息传播和关系建构的方式以人与人的连结为核心,同时伴随着个人网络表达与网络数字痕迹历史的生成过程,因而促成了个体数字身份个人历史集成与个体虚拟空间的社会网络关系的编织。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普通人通过手机接入了互联网,因而拥有了数字身份;越来越下沉的用户基本盘,重新塑造着网络社会的数字文化,并进一步影响了数字身份的生产方式。手机、移动互联网与社交媒体带来了流动与永远在线的“手机人”时代[27],重构了数字身份的特征。

    (一)社交媒体:以关系为核心的数字身份

    随着门户网站的逐渐衰落,先后出现博客、开心网、校内网(人人网)等桌面互联网时期的社交媒体,之后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又有微博、微信等移动应用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这些社交媒体的发展使得数字身份的含义从接入互联网的发布、浏览等进入了关系和个人数字历史集成的阶段,数字身份开始具备更为丰富和多元的符号性与文化性特征,更多体现了互联网表达性需求在不同阶层和亚文化族群的繁荣,同时技术进步以及在线社会关系的互动、集合等催生了新型的社会交往关系,使得数字身份的工具性效用更加强大也更为普及。

    社交媒体的出现不仅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结果,更是信息传播与人际互动模式的变革,使得数字身份的含义得到革命性的发展,即个体重新回到关系网络中来建构一种有别于传统社会的数字身份模式。在传统社会,无论是通过职业还是家庭成员角色来定义个体身份,本质上都是一种通过个体所处的社会网络的位置来定义社会身份的方法。社交媒体兼容社会网络与“自媒体”传播的并存形态,为个体构建全新的数字身份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从社会网络理论的角度看,个体不仅可以将其现实的社会网络(强连带)搬迁至社交媒体,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个体缔结弱连带关系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强了个体建构异质性社会网络的能力[28]。格兰诺维特关于找工作的研究指出,在寻找新的工作机会等问题上,弱连带更具优势[29]。从强连带与弱连带并存的社交媒体社会网络中,个体得以建立以自身为中心的自我中心网络,从而重新书写了传统社会以差序格局来定义社会身份的新路径。

    社交媒体拓展了表达性和工具性数字身份的概念范畴。人们在社交媒体上构建的自我中心网络,形成了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信息传播网络与扩散网络,不仅形成了基于个体社交网络的群体传播,甚至由于社交媒体的信息重复暴露机制等形成个人大众传播模式[30],对于个体的表达性数字身份的构建大有助益;同时,社交媒体有效地建构弱关系社会网络,可以将弱关系转化为强关系,粉丝量、点赞量、转发量等量化指标进一步促进了工具性数字身份的生产,并可能进一步加剧数字社会的身份不平等。

    在社交媒体时代,数字身份可能是全新建构的虚拟身份,可能是现实社会身份的延展,也可能是处于现实身份与虚拟身份之间的过渡光谱中,其本质是对于现实社会关系与网络社交关系的重构。由此所形成的数字身份为个体实现对现实社会的“脱嵌”提供了可能,前所未有地扩展了个体的社会交往范围与信息获取渠道,重新书写了初级群体与参照群体等身份互动样态,同时也给网络社会的复杂性、含混性与违法犯罪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二)社交媒体数字身份的断裂与延展

    个体在数字空间建立数字身份,所依托的平台是商业性的互联网公司,这些平台受到技术发展迭代、用户兴趣风潮变迁、商业组织的经营与政府监管等因素的影响,面临闭站的可能,导致数字身份的不连贯甚至断裂。曾经风靡一时的天涯社区在2023年宣布闭站引起网民的怀旧浪潮[31],互联网发展的数十年间更是凝结了几代人的青春回忆[32],被动失去的数字身份引发网民对于数字权利的讨论。除了社交媒体关闭等,网民自行注销等也可能导致数字身份的断裂。

    同一个用户在不同时期、不同互联网平台的数字身份呈现出断裂、难以延续的特点。在社交媒体雨后春笋般涌现的互联网发展早期阶段,不同社交平台彼此不连通形同分离的孤岛。用户难以连结不同网络社区的数字身份,由此随着用户流失或网站关闭,用户的数字身份难以连通、延展,使不同网络社区、不同人生阶段的数字身份之间发生“断裂”,这种数字身份断裂性体现出用户生成数字身份难以延续的被动性。同时,也有用户试图在不同的网络社区建立不同的人设,因而主动区隔数字身份,或因为个人原因放弃在特定社区建构的数字身份而主动注销等,这种断裂的数字身份又体现出个体把握数字身份的主动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数字身份也在不同平台、用户的不同人生阶段得以延展。不同社交媒体平台之间的数字身份显现出相互促进的协同效应,尤其在粉丝量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33]。个体有意识地在不同社区建立统一的数字身份,以“全网粉丝量”为主要指标来指称数字身份,形成了不同平台同一个网络ID和同一个网络人设的数字身份生产模式。除此之外,具有较高互联网素养的网络用户还洞悉不同平台的技术特点与文化特性,在不同平台进行媒介形式不同但内容精神内核相互延展的内容生产与社群运营,以促进全网数字身份的协同性、延展性生产。

    (三)数字身份对现实社会身份的再造

    如果说早期互联网大幅扩展了个体的社交范畴,使得个体以超越熟人社群的范畴与世界各地的、在传统社会无缘结识的弱关系人群缔结社交关系,那么社交媒体则是使得这些半熟人关系以数字构型的方式在社交媒体得以沉淀,从而形成了一种存在于数字空间的、以个体为核心的数字差序格局关系网络,并得以构建一种全新的、有别于传统社会身份的数字身份。这种数字身份是以数字空间可见、可追溯的网络表达为交往基础,以社交媒体的个体中心网络为数字社交网络的一种可识别、可量化的身份类型。在数字空间形成的新的数字身份,深刻重塑着现实社会身份。

    在互联网早期扩散阶段,数字身份是现实社会身份的一种延伸。无论是表达性数字身份还是工具性数字身份,都仅仅是对现实社会身份的补充,其行动意义并未超越表达性与工具性的范畴。进入社交媒体时代,虚拟的弱连带关系开始兴起,个体所能建构的关系范围大幅扩张,个体所拥有、维系的关系范畴与范围都大大拓展,数字身份的意义开始超越作为现实社会身份的补充的基本范畴。科技发展与数字终端的普及带动更多人进入互联网,使得互联网不再仅仅承担媒体的信息分发和代替电话的点对点交流功能,互联网作为现实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社会运行、政府治理、汇聚民意的重要功能。在几乎每个人都拥有数字身份的时代,数字身份成为一种可记录、可识别与可追溯的公民主体身份类型,与现实社会身份相互重构。

    在短视频、网络直播迅猛发展之后,网红作为一种职业类型开始兴起,对现实社会身份具有重塑与再造的意义。此时的数字身份已经成为一种社会身份主要承载模式,不知其姓名却直呼其网名成为日常现象。对于社会大众而言,通过表达性内容生产与构建自我中心网络的方式,提升个体和亚文化的可见性,构建属于自身的文化社群;数字身份甚至成为个体在现实社会向上流动的阶梯,在当今社会具有巨大意义。互联网不仅提供了相当多的工作机会,让更多人以互联网内容创作者为身份就业,同时也为当今社会整合多元的亚文化群体、为不同群体建构合法性的身份提供了可能。数字身份是个体“再嵌入”社会的身份依据。

    虽则数字身份的内涵仍未超越表达性与工具性的身份建构概念内涵,然而出于商业利益目的的影响,表达性行动更多服务于工具性的涨粉目标,因而表达性的数字身份可能与传统社会身份严重脱轨,衍生出新的数字身份生产模式。追求流量取代追求理性交流与意义共享,这一转向暗含着技术、文化和资本的博弈[34],同时也体现着数字身份的社会与文化意义的变迁。

    五、余论:人工智能时代的数字身份

    数字身份的全民化使得互联网文化不断焕发新的含义,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又使得数字身份从技术层面的监测、记录与识别变得更加精确。随着用户基本盘的下沉与媒介内容形态的变迁,数字身份的表达性属性则面临意义的消解、趋同等困境,普通用户的工具性数字身份含义也被损害。人工智能的普及将进一步促使两个层面数字身份发生变化,数字身份的表达性属性可能进一步趋同进而变得难以识别,数字身份的工具性意义也将被改写。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将使得表达性数字身份进一步弱化、趋同甚至消解。表达性身份以意义建构为核心,需要依托于思想、智慧与经验的文字、图像、音乐等进行意义表达与意义交互。从博客到微博、从图片到短视频,网络表达门槛不断降低,公共表达的意义生产也更加稀薄。网络表达的信息密度越来越低,表达性数字身份难以通过意义交互的方式进行确认,身份生产与身份认同更多源于算法推荐的偶遇与快闪式的信息消费过程,从而大大弱化了表达性数字身份的表意功能。人工智能可以生成文本从而完成意义生产,而个体标识身份的重要依据——人脸、表情、声音等也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的机器学习完成网络内容的展演,最终整个互联网内容生产流程都可以依靠人工智能完成。以往凭借一个人的外表与表达可辨别其身份,未来互联网账号上展演的表情、声音等,都可能不直接由账号主体生产。基于此,表达性数字身份将与人割席,进一步被消解。

    人工智能连同算法推荐、“上划”“刷视频”等技术规训也进一步降低了人们建构个体中心网络从而形成更优质和具备主动性的信息传播网络与社会交往网络的意愿与能力,工具性数字身份对于粉丝量大的网络意见领袖、网红等群体而言,体现出更为强大的工具性能力,这些工具性能力体现在获取社会资源、社会话语权与影响力以及转化为经济资本等多个维度上;但对于绝大多数寂寂无名的普通网络用户而言,低社会资本与强算法依赖的路径将使得工具性身份的含义也被逐步弱化,最终形成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局面。

    人工智能时代,数字身份在技术上可以被更精确地监测、记录与识别,有利于国家治理、舆情预测与管控等,同时人工智能的普及将进一步降低互联网内容生产的门槛,提升互联网内容制作的效率。但人工智能技术有可能进一步剥离现实社会身份与数字身份的纽带,使得表面看起来繁荣的互联网文化进一步同质化、空洞化,进而导致表达性、工具性数字身份意义的消解以及数字社会真正主角“人”的缺席。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数字时代的群体传播与关系再造研究”(批准号:20FXWB01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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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引用格式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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