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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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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南都湾财社记者4月22日报道了有用户在爱奇艺看综艺,通过综艺弹窗中的广告,在“阿科ARCC”的应用软件内购买数万元数字藏品疑似被“割韭”后,事件有了新进展。

    4月25日凌晨,阿科科技官方公众号“ARCC阿科数字厂牌”发布声明,针对此前报道中提及的部分信息,阿科面向用户和公众解释、道歉,并表示会对相关藏品予以协商退款。

    该声明指出,近日一篇文章指出阿科运营负责人吴某,在一些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经公司查证,该员工并非运营负责人,于2022年9月中入职担任用户运营,在10月16日遭到歹徒袭击,受伤请病假一个月,并于2022年11月11日离职,有效工作时间仅为1个月左右。其被公司发现违反公司规定(入职员工手册明确规定不得参与购买公司数字藏品)购买本公司产品(数字藏品)。于是公司决定其没有通过试用期。后该用户利用曾是阿科工作人员的身份,在阿科的一些用户群里发表不当言论。为此,阿科深表遗憾和道歉,首先该前工作人员跨行进入,对数藏行业表现出了无知,其次阿科很遗憾当时没有及时发现并干预,所以虽然吴某当时已经离职,但是阿科不会置之不管科豆们。

    经过仔细辨认文章截图,吴某发表的不当言论为蜂巢藏品,因此阿科慎重决定,请受到不当言论影响的蜂巢藏品用户即刻联系阿科客服进行登记,阿科会提供解决方案。其次,虽然App暂停运营,但是所有藏品均在文昌链上可以访问。但是如果蜂巢藏品用户决定放弃拥有蜂巢藏品,可以立刻联系阿科客服进行登记协商退款。

    用户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在报道发出后,4月22日下午,多个阿科数字藏品的交流群陆续被解散。



    员工曾试图找机构拉高藏品价格

    报道发出后,阿科科技创始人王兆乾与用户运营吴刚也联系上记者进行回应。

    在王兆乾看来,自己并没有“割韭”,阿科科技是通过IP打造数字艺术品,其公司经营相关资质合规合法,卖的是电商商品,不是投资品,是其花了大价钱设计出的艺术精品,不应该被用户用作交易炒作,大家应出于喜欢去购买。阿科此前也曾提示用户,请勿对数字藏品进行炒作、场外交易、欺诈,或以任何其他非法方式进行使用。

    不过,关于阿科平台的相关数字藏品是否可以交易,记者了解到,阿科此前曾开设寄售平台,也打开了数字藏品的转赠权限,这些数字藏品是可以在阿科的寄售平台、XM等其他平台进行二次买卖的。这也意味着,用户可以将拥有的数字藏品进行二次交易,其具备一定的炒作空间。

    此前有用户宣称自己与阿科相关的数字藏品投入高达百万,便是包含了该用户在阿科寄售平台、XM等平台进行的二次数藏产品交易。除了直接在阿科平台购买的首发产品外,该用户还曾在阿科寄售平台、XM等平台多次下单。对此王兆乾表示,其怀疑这是该用户自己刷单的行为,目的就是为了赚钱。“目前从各个角度查询了一下 ,我们认为没有任何用户在这里消费或者购买过我们的产品接近这个量级,我觉得不可能。我们也希望爆料人可以提供证据,或者与我们联系核查。”

    同时,关于平台停止运营,用户希望数字藏品退款的诉求,王兆乾表示,虽然App暂停运营,但是所有藏品均在文昌链上可以访问。阿科数字藏品所涉及的权益,都属于锦上添花,仅仅为额外奖励用户,公司从未利用权益去吸引消费者进行购买,且全部发放给了用户,也从未利用或者承诺高回报,高额福利,未诱导玩家消费。并且在平台App和社区中,都已说明且告知用户:数字藏品属于数字产品资产,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此外,有用户提及阿科科技曾联合平台有资金实力的老用户进行拉盘控盘,人为抬高数字藏品的价格。吴刚称,面对公司运营数据每况愈下,用户出走阿科参与其他数字藏品平台的情况,他曾积极与用户进行沟通,大部分用户向他表示只有阿科出面把藏品价格拉高,他们才愿意宣传吸引更多用户参与。

    吴刚表示,当时为了解决公司所面临的经营压力,他确实在没有公司高层授意的情况下,寻找该行业内愿意提供资金来使数字藏品价格升涨的机构和公司,但是最终没有找到,所以没有任何所谓的拉盘行为。用户表示,他们希望数字藏品的价格能上涨,从中赚钱,因此也有部分用户主动刷单拉高价格。

    如何厘清责任?

    针对平台与用户间的矛盾,如何厘清责任?北京网络行业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琮玮在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需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数藏品本身的合法性;二是对于数藏品流通的限制性要求或者规定;三是作为平台来说,他们设立平台的目的,或者是在平台对于数藏品流通采取的是一种什么态度,使用了什么方法对待数藏品。

    “从法律角度来看,数字藏品本身并不违法,其本质是将NFT区块链技术运用在藏品的文化创意开发之中,属于文创品的范畴。然而,将数字藏品金融化,在线上进行交易、计价、结算等行为,目前是不被允许的。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数字藏品被用于非法金融活动,如洗钱、非法集资等。因此,数藏平台在进行寄售、拍卖等交易行为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交易。其次,数藏平台自身也应制定一系列规定来约束交易行为。”

    王琮玮认为,如果平台的态度是纯粹地提供收藏产品,目前来看问题不大,“但是如果设置了二次售卖机制,或者是从一般大众的主观判断上认为具有二次售卖机制,这种情况可能就不会去考虑平台自己说我是单纯收藏的还是卖的,也不会考虑用户是希望收藏还是转售赚取利益了。”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平台为了保护自身,往往对外口头上都会声称相关数字藏品仅供收藏,不适合二次交易,但要判断该平台是否“表里如一”,必须结合具体宣传页面以及平台究竟提供哪些功能,是否为二次交易提供潜在便利等因素判断。

    毛鹏认为,如果平台虽然口头上声称只是为了推广数字藏品收藏,但平台内有很多板块或区域都是为数字藏品二次交易甚至三次交易提供联络渠道或便利条件,甚至经常在平台上主动发布某某数字藏品大幅升值等信息,则依然可能会被认定操作数字藏品的推手。

    市面上的数藏平台如存在违规情况,相关人士应承担哪些责任?在毛鹏看来,第一,数字藏品网站的创始人,假设确实没有因为这个网站中发行数字藏品获得不当收益,而且在此过程中不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人为操纵数字藏品的数量或价格等情形,无论最终是否因为发行数字藏品是否获利,应该不构成诈骗罪。第二,数字藏品网站创始人即便自己没有因为网站发行数字藏品获取不当收益,但如果自身疏于对平台的管理,给其他第三方利用该平台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诱骗投资者提供了便利条件,且在收到相关投诉后仍未予以制止,甚至纵容自己的员工从事相关行为且没有及时制止并纠正,则不排除未来法院可能会裁决数字藏品平台需对相关责任方导致投资者的损失承担部分连带责任;第三,投资者如果是因为第三方在平台或论坛上发布虚假消息,误以为可以通过所谓“投资”数字藏品获得高额收益从而被骗,相关发布虚假消息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员涉嫌构成诈骗罪,应该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此外,在阿科相关事件中,许多用户是通过爱奇艺看综艺,在综艺弹窗广告中接触到阿科平台的。今年4月,南都湾财社记者曾致电爱奇艺方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爱奇艺和阿科科技此前确实属于合作关系,但目前合作已经结束,因此有任何疑问应该咨询阿科科技,爱奇艺无法做出回复。

    作为平台方,爱奇艺是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对此,毛鹏表示,尚不清楚爱奇艺与阿科之间的完整协议,但除非最终司法机关认定阿科平台主观上存在欺骗或诈骗行为,否则爱奇艺可能在声誉或形象上(比如选择合作伙伴不严谨)有损失,但不一定需要对用户因购买数字藏品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数藏行业纠纷频发

    2022年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出台的《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下称《倡议》)中提到“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王琮玮指出,正因如此,目前市面上包括京东、腾讯、支付宝在内的多家头部数字藏品平台都明确禁止二次转售,或者仅支持限制条件下的无偿转赠,用户购买藏品后仅可用于个人收藏。

    然而,价格波动较大的数藏交易市场,巨大差价下产生的收益让不少人嗅到商机,越来越多的买卖纠纷也随之而来。记者4月25日查询黑猫投诉平台看到,有关数字藏品的投诉已经高达3113条,相关维权内容不断。

    据裁判文书网,浙江省浦江人民法院2023年审理了一起因腾讯幻核数字藏品交易引发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此前曾达成以1100元购买58个藏品的交易协议,并签订《买卖合同》。但在8月16日幻核发布公告停止数字藏品发行后,被告以没钱为由拒不返还购买款,原告起诉被告返还购买款1100元,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购买款1100元。

    针对仍有意参与数字藏品的群体,毛鹏建议关注以下三点:(1)查询运营相关数字藏品的网站或公司是否具备一定的实力或规模,如果实力较弱或规模较小,则建议慎重参与;(2)投资的数字藏品,是仅限于某个或某几个平台内认可,还是可以在多个平台内都获得认可,相比较而言,可以在多个平台获得认可的数字藏品,未来安全系数会高一些;(3)参与数字藏品交易的,最好双方通过实名制方式进行验证,这样一旦发送的数字藏品有问题或收不到款项,可以采取有效的维权措施。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严兆鑫 实习生 柴嘉 李兴瑞